唐法辉同学在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未办理过任何请假手续,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。
依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五节第三十二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: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的相关规定,经贸管理学院于2021年7月6日讨论决定,拟对唐法辉同学作退学处理。
本公示后15日内,该生可以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提出,即视为放弃权利、无陈述和申辩。
联系电话:0515-88583937
经贸管理学院
2021年7月6日
唐法辉同学在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未办理过任何请假手续,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。
依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五节第三十二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: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的相关规定,经贸管理学院于2021年7月6日讨论决定,拟对唐法辉同学作退学处理。
本公示后15日内,该生可以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提出,即视为放弃权利、无陈述和申辩。
联系电话:0515-88583937
经贸管理学院
2021年7月6日